Post By:2022/5/25 15:46:36
[color=#333333] 即墨一村委拖欠多年修路款,施工企业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后,调解员通过诉前调解,日前双方最终达成付款协议。
日前,即墨法院华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苗某系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该公司于2016年为某村路面施工。工程验收完毕后,该村委欠苗某公司131万元工程款未付。苗某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提交立案申请,立案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案委派给驻华山法庭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收到案件后认真分析研判,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视频连线,但双方在付款时间上仍存在很大分歧。调解员耐心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帮助制定还款方案,并阐明不按约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付款调解协议,既给了该村委充足的资金筹措时间,也维护了苗某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仅仅是即墨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诉前调解对当事人来说,不仅省钱、便捷、有效,又能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相比于诉讼程序,有其独特优势。
即墨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坚持“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在前、法院裁判终局”工作思路,向当事人释明各类解纷方式的优点,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2022年以来,共成功调解纠纷579件,其中,常驻人民法庭的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15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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