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9/7/15 14:31:37
我因即墨区逸景湾小区物业的价格违法多次向青岛市人民政府投诉,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018年11月,我因房屋长期空置减免物业费问题和即墨区逸景湾小区物业的价格违法问题拨打了12358电话。青岛市物价局答复说,按照属地原则转给即墨区发改委处理。但是之后就没有下文了。我等待了1个多月,到2019年1月,不得不再次拨打了12358电话。问题被转给即墨区政府平台,之后也没有下文了。我又等待了1个多月,再次拨打了12358电话。问题被转给即墨区温泉镇办事处。即墨区温泉镇办事处给我了答复,要求我“按时缴纳物业费”。之后我第4次拨打了12358电话。没有任何人处理问题,也没有答复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在青岛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投诉。这次,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给逸景湾小区物业打电话,告诉他们有人投诉。逸景湾小区物业接到政府部门的电话后,给我打电话,坚持他们的错误做法,拒绝改正错误。而我们的政府部门在打了这个电话后,就不再做任何处理了。试问,如果有人向人民政府举报范冰冰有偷税漏税。我们的政府部门就给范冰冰打电话,说“有人举报你偷税漏税,你这样不行啊,必须改正”。这样就算处理完了吗?
此后,我不得不在青岛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向市长信箱进行了投诉。这次,问题又被转给即墨区温泉镇办事处。即墨区温泉镇办事处抄了一段物价局的文件作为答复,而对即墨区逸景湾小区物业的价格违法问题不做任何处理。在我对这样的敷衍了事表示强烈不满意后,问题又被转给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但是,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也不对即墨区逸景湾小区物业的价格违法问题做任何处理,而是两次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房屋长期空置减免物业费问题”的文件是2018年7月1日下达的,我投诉的问题发生在文件下达之前,不在物价局的有效文件范围内。事实是,关于“房屋长期空置减免物业费问题”,自2013年以来,青岛市物价局和山东省物价局曾经数次发文。连逸景湾小区物业都知道,我们即墨区政府主管物价问题的部门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我实在不能理解,对于“房屋长期空置减免物业费问题”和即墨区逸景湾小区物业的价格违法问题,为什么即墨区政府一再推托,有法不依、违法不纠?即墨区政府为什么不愿查处逸景湾小区物业的价格违法?
希望即墨区政府工作人员不要因为老百姓的事情小、麻烦而不愿意管,更不要沦落成价格违法的奸商的保护伞。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附:
我于2016年7月购买了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岭海中路88号的逸景湾小区的高层楼房,逸景湾北区11号楼1单元904房。2017年1月交房(毛坯房)。2017年3~5月进行了装修,这期间有用水、电。装修后,至今一直没有入住,天然气也没有开通。2017年10月请物业关闭了自来水。由于担心冬季结冰,2018年10月还请物业将自来水管道中的水抽出。
我认为,上述情况属于房屋长期空置,根据物价局的文件,应当减免物业费。我于2017年1月向逸景湾物业提出减免物业费的申请,但是逸景湾物业回答是第一年必须全额交纳物业费,第2年才可以申请。而2018年3月以来,我多次提出申请减免物业费,但是逸景湾物业均以“水电已经开通,水电表不是0”为理由,拒绝我的申请。
该房子自从购买以来一天也没有住过,开通水电是因为装修而不是居住生活。逸景湾物业的规定是对物价局文件的曲解,是变相拒绝执行物价局关于“房屋长期空置减免物业费”的文件,是违法的。因此,我不能同意按全额交纳物业费的不合理要求,自2018年春季以来,我曾经数次与逸景湾物业商谈部分减免物业费,均被拒绝。
我已于多方申诉,希望万能的信息港能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