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市出台公积金新政,15市执行首套房最低首付两成政策

发布:2023/10/6 8:45:29  来源:半岛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楼市历来是国庆长假消费市场的关注重点。今年中秋国庆“超级黄金周”期间,10月1日和2日,山东聊城、烟台、德州不约而同地出台公积金新政,集中在降低首套房公贷首付比例、提高公贷额度、扩大提取范围等。

公积金新政降首付、提额度、扩提取

率先出手的是聊城市。10月1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聊城公积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主要涉及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两大方面政策调整。在提取方面,扩大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范围、加大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在贷款方面,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降低首付款比例,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30%;多子女家庭购买本市首套房的,公贷最高额度上浮10%。新政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10月2日,德州市和烟台市同天出台公积金新政。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在假期里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解读该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包括新出台的公积金政策。主要内容有:扩大加装电梯提取范围,新增新市民和青年人按月租房提取业务,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提高现售房屋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提高现房公贷额度后,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当天,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就降低公贷首付比例、扩大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范围、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进行了政策调整。其中,购房首套房的公贷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则维持30%不变。新政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山东15市首套房公贷最低首付两成

今年8月9日,山东省出台“提振消费四十条”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8月以来,山东已有菏泽、东营、济宁、青岛、济南、淄博陆续出台公积金新政,涵盖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提高公贷额度、降低首套房公贷首付比例、支持“商转公”、落实“认房不认贷”、支持公积金用作首付款等。

截至今年10月4日,已有德州、泰安、滨州、潍坊、济宁、日照、东营、威海、菏泽、临沂、枣庄、青岛、淄博、烟台、聊城15市执行首套房公贷最低首付20%、二套房公贷最低首付30%的政策。其中,今年1月以来新调整的有济宁、日照、东营、威海、菏泽、临沂、枣庄、青岛、淄博、烟台、聊城11市,但是菏泽为阶段性降低公贷首付比例,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从全国范围来看,今年以来,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调整,多集中在降首套房首付比例、支持“商转公”、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试点、提高公贷额度、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等内容,不仅拓宽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盘活住房公积金,还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置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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