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6/5/11 10:04:32
近期,有市民咨询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的申领条件及所需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相关事宜如下:
申领条件:青岛市各技工院校登记注册的劳动预备制人员完成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登记证书)毕业学年或毕业后一年内在青岛市辖区内注册的各类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及以上,申领补贴时仍处于就业状态(以投缴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准)。毕业学年或毕业后一年内自主创业、参军入伍、升入高一级院校的,参照上述规定。免除学费学年不予补贴培训费。
申领材料:培训基地收取学费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税务发票或其他合法收费凭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登记证书),自主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参军入伍的需提供入伍通知书、升入高一级院校的需提供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和用于接收补贴的银行卡(注明开户行),亲属代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8:30-11:30;13:30-17:00,联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88531466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