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7/1/22 17:37:26
即墨华山东流村主任公然违规,十分猖狂
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建设的开局之年,新农村建设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但是仍有部分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公然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新农村建设,造成了恶劣影响,先前,已向即墨纪委及镇政府反映过类似情况,不知为什么,连老百姓都可以看出李道成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即墨市纪委和镇政府却仅表面象征性的调查一下,不了了之。让大家不禁想到即墨纪委及镇政府有关人员已被李道成(此人喜行贿,众人皆知)买通,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多次向纪委信箱举报,均未引起重视。
1.2015年供电公司向村东头的青岛自来水加压站供电过程中设立电线杆49根,在设立电线杆占地方面,供电公司向村庄缴纳占地费5万余元,根本未入村庄财政账户,被李道成私吞。即墨纪委过问后,李道成狡辩称该款给了本村村民李本合树苗补偿款了,可笑的是电线杆处根本没有树苗,占树苗也是无稽之谈。此处作一下说明:该道路两旁确实承包给村民李本合作植树用,仅有使用权,李本合仅有地表附着物的所有权,换句话说道路两旁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而电线杆占地款项也理应归国家所有。李本合承包后,在道路两旁栽了一部分所谓的“树苗”,而电线杆根本未占其任何树苗,占的是共有土地。退一万步说,即使占了所谓的树苗,那占有国有土地的补偿款去哪了?更何况根本未占。村民十分不解,为什么一个小小的村主任,有这么大的权力,公然私自处理国有财产而不经村庄账户。更不可理解的是,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即墨市纪委及镇政府调查也仅仅局限在询问有关人员,为核实,更为实地调查,匆匆下结论,调查不了了之,着实让村民不解。款项去向也仅凭李道成一句给了李本合而不再追究。
2.2014年李道成从我村村东头平塘(池塘)挖土,卖给青龙高速,款项被私吞,未入村庄财政,政府过问,李道成狡辩称给了村民李吉令。此处作一说明,该池塘承包给李吉令养鱼使用,但是李吉令却未作养鱼使用,而是在李道成的指使下,将池塘大量土出售,钱款私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包土地等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由此,可见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甚至犯罪。而仅凭李道成一句钱给了李吉令了,政府的调查却不了了之,难道政府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吗?
3.2015年村后东北方位,电信公司设立电信信号塔一个,占用本村公用土地,电信公司每年补偿4000余元,未经村庄财政,被李道成私吞。事后,即墨市纪委仅过问未深入调查土地所有权等后,李道成号称补偿款由其哥哥李道文领走,最后,不了了之。而该占地为村庄公共用地——坟茔地。